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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出10条医保利民惠企措施

来源:平潭网 时间:2018-12-14 作者:平潭网 浏览量:

日前,记者从区社会事业局了解到,近日,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保利民惠企改革十条措施的通知》,内容涵盖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放宽特殊门诊就诊机构范围、扩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就诊机构等内容,进一步增强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十条措施分两个时间点实施。

扩增医保普通门诊就诊机构

全面优化定点药店管理

根据《通知》,本月11日起,我区扩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就诊机构。在乡镇卫生院及其设立的97家村级卫生所开通医保终端服务,我区城乡居民持社保卡可到区内任一基层卫生医疗定点机构就诊并直接刷卡结算,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另外,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我区参保人员申请异地转诊就医或异地安置就医的,除到医保中心或医保服务站窗口办理备案外,还可通过传真、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方便异地就医人员。

在全面优化定点药店管理方面,放宽准入条件,将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受理时间从原来的“每单月前5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来即办”。同时,简化备案流程,调整为“受理——审核——签订协议”3个环节;减少材料提交,取消《医疗保险管理和操作员》从业资格证书前置条件,行政审批中心电子证照库中可共享、调用或打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申报材料。

此外,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用未直接刷卡结算的,经办业务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分别手工结报的方式,整合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结报支付,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同时,大幅简化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和意外伤害办事流程。

拓宽医保服务站功能

启用24小时自助终端

此外,从2019年1月1日起,区医疗保障局还将实施一系列便民举措。

进一步扩大医保站服务范围,将特殊病种门诊备案、异地就诊备案、生育女职工信息登记或变更等业务全部下放至医保站办理,实现群众办事“一趟不要跑”,提高医保服务质量。

放宽特殊门诊就诊机构范围,完成医保智能审核信息系统改造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受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机构限定(部分特殊病种有限定就诊机构级别除外),参保人可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在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开展择日住院手术试点工作和日间手术试点工作。择日住院手术门诊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在规定可以开展日间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日间手术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不超过2周的门诊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

启用医保自助服务终端,在医保经办大厅、协和医院、潭城和流水便民服务中心布设自助制卡机和自助查询一体机,为群众提供社保卡制作、医保凭证打印、个人账户和医疗费用明细查询打印等,让群众享受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


“围绕‘三减两化一提升’,我们积极探索实现科室内一窗通办,持续增强经办服务能力,全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区社会事业局医保处副处长游昌义表示,此次推出的改革十条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医疗保障利民惠企服务能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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