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4月2日讯(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庄帆)昨日,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收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以下简称“平潭公安”)发出的五万元罚单,这是平潭公安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上月底,平潭公安民警在对平潭长途汽车客运站反恐防范工作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该车站并未按照之前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落实。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平潭公安依法对负责该车站营运管理的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三千到一千元不等的罚款。
据了解,“反恐罚单”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实施了恐怖行为,但是因未履行《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监督管理等法定职责义务,也会依法承担巨额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
对此,平潭公安相关负责人呼吁,实验区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要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反恐防范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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